衡阳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衡政办发〔2024〕17号)和
(一)购买2024年秋季房交会参展楼盘的新建商品房(以下简称新房),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购房人:
1.其购买的新房为此次房交会参展楼盘在中心城区(不含南岳区)的新建商品住宅、公寓、商铺、车位车库;
(二)参与以旧换新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购买二手房(以下简称旧房)和新房购房人:
1.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8日期间与市中心城区(不含南岳区)房地产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了新房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且在此期间将购买新房意向定金(以下简称意向定金)缴存进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指定的监管账户(户名: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账号:438191 888013 000114 376);
2.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8日期间与衡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本人在中心城区(不含南岳区)的旧房交易置换协议(以下简称置换协议);
3.其出售的旧房在签订置换协议5个月以内售出(以办理好不动产登记证时间为准),并在旧房售出一个月以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网签,网签后两个月内办理网签备案手续并缴纳契税;
4.向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申报完成参与以旧换新备案手续,取得2024年衡阳市秋季房交会期间以旧换新资格确认单。
(一)对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30日购买衡阳市2024年秋季房交会市中心城区(不含南岳区)参展楼盘新房的给予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所交契税金额的100%。
(二)对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8日参与以旧换新并符合补贴条件的旧房和新房购买人给予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所交契税金额的100%。
取得2024年衡阳市秋季房交会期间以旧换新资格确认单:
1.旧房卖方身份证复印件(校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公证书原件);
2.认购协议原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登录衡阳市住房保障中心网站()上传或申请人现场提交】;
3.置换协议原件【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登录衡阳市住房保障中心网站()上传或申请人现场提交】;
1.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校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购房人身份证原件);
1.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校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公证书原件);
(一)办理2024年衡阳市秋季房交会期间以旧换新资格确认单,其申报时间自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30日工作日期间。
(二)购买2024年秋季房交会参展楼盘的新房符合补贴条件,契税财政补贴申报时间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元月20日工作日期间。
(三)2024年衡阳市秋季房交会期间参与以旧换新购买新房和旧房符合补贴条件,契税财政补贴申报时间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工作日期间。
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衡阳市蒸湘区华新大道17号)三楼E区E28-E31号窗口。
1.意向定金,如旧房在5个月内售出的,则经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转给意向新房开发企业;如旧房在5个月内未售出的,则经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意向新房购房人。
2.购房补贴资料申请受理后,需经市财政审核并报市政府审批同意,预计补贴资金到账时间为六个月,请耐心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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