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房屋租金参考价测定与房地产租赁市场分析服务项目(2024—2025)年度》
项目名称:《广州市房屋租金参考价测定与房地产租赁市场分析服务项目(2024—2025)年度》
采购包1(《广州市房屋租金参考价测定与房地产租赁市场分析服务项目(2024—2025)年度》):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采购包1(《广州市房屋租金参考价测定与房地产租赁市场分析服务项目(2024—2025)年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1(《广州市房屋租金参考价测定与房地产租赁市场分析服务项目(2024—2025)年度》)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2)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3.505.507号东建大厦西部10层05、07号
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3.505.507号东建大厦西部10层05、07号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3.505.507号东建大厦西部10层05、07号
《广州市房屋租金参考价测定与房地产租赁市场分析服务项目(2024—2025)年度》招标文件(2024072301).zip关于资格的声明函.docx0305 委托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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