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推进密云水库防灾减灾及蓄水能力提升工程沙河地块配套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房屋征收工作,确保被征收房屋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条和《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京建法〔2011〕16号)的规定,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征收办)拟公开选定1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本项目征收范围内房地产价格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密云水库防灾减灾及蓄水能力提升工程沙河地块配套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工程 ,项目四至范围:密云新城0102街区,北至白云街、南至规划云秀中街(彩虹园北边界)、西至规划沙河村路、东至车站路。
1.由区征收办对报名的评估机构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及密云区政府网站公布。
2.由北京市密云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会同北京市密云区鼓楼街道办事处组织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依法选定本项目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北京)”信用报告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具有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无不良监管记录,且在估业务量不超过2000户。
3.连续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合法经营,并正常纳税。
(1)上述材料A4纸打印加盖公司公章,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成册2本,并加盖骑缝章。
2.报名地点:北京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密云区水源东路339号)一层117办公室
1.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需按照本通知要求,携带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
2.报名截止后,区征收办将对报名的评估机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区征收办将在征收范围内及密云区政府网站公布符合条件的候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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